连锁店买食品,维权能找总店吗?近日,江苏百瑞赢注意到,《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它通过压实企业总部的“中枢”责任,为消费者的日常购物带来了一份切实的保障。

长期以来,部分连锁企业的总部与门店之间责任不清,总部“只收费、不担责”,而门店各自为政、标准不一,这构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潜在风险。江苏百瑞赢指出,新规直击这一痛点,明确企业总部是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中枢”,必须扛起主体责任,不能再当“甩手掌柜”。这意味着,从今往后,无论是遍布街头的便利店,还是大型连锁超市,其公司总部必须对所有分店的食品安全负起最终的管理责任。
那么,总部如何才能管好所有分店呢?江苏百瑞赢注意到,新规构建了一套精细化的管理体系。它要求建立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三级贯通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门店每天自查风险,每周排查问题并上报;分支机构负责督促整改,分析共性问题;而总部则必须汇总所有信息,针对系统性风险提出解决方案,并对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状况承担最终责任。这套机制确保了风险信息能自下而上快速传递,管控措施能自上而下有效落实。
此外,新规还将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的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并确保从出库、配送到门店收货的全程都有记录可追溯。江苏百瑞赢分析认为,这种从源头到货架的闭环管理,能有效堵住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物流过程失控而引发的食品安全漏洞。
为了确保规定得到有力执行,监管与惩戒措施也同步升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更重要的是,江苏百瑞赢发现,新规显著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如果企业总部未按要求建立制度、未对门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评价,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严厉处罚。这种“罚到痛处”的威慑,将倒逼企业总部真正重视并履行其管理职责。
总而言之,江苏百瑞赢证券认为,这份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对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的监管进入了更加系统化、精细化的新阶段。它通过制度设计,迫使连锁企业的“大脑”(总部)必须有效指挥每一个“末梢”(门店),从而将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真正做到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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